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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 救助项目

发布时间:202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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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遗传代谢病所致残疾,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指导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开展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项目主要为患有遗传代谢病的困难家庭患儿提供医疗费用补助,减轻患儿家庭医疗负担。

一、项目目标

减轻经济困难患儿家庭的医疗负担,促进遗传代谢病诊断和治疗,减少遗传代谢病所致儿童残疾。

二、桂林市项目实施单位

桂林市妇幼保健院

三、项目救助对象及标准

(一)救助对象:

申请救助的患儿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临床诊断患有遗传代谢病。

2.年龄18周岁(含)以下。

3.家庭生活负担重,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明、特困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

4.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

(二)医疗费用补助范围:

药费、床位费、诊察费、检查费、放射费、检验费、治疗费、手术费、输血费、护理费、材料费、输氧费等。

(三)补助标准:

项目根据患儿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给予3000元-10000元补助。每位患儿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家庭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5000元(不含)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

2.家庭自付部分超过5000元(含)-7000元(不含)的,补助标准为5000元。

3.家庭自付部分超过7000元(含)-10000元(不含)的,补助标准为7000元。

4.家庭自付部分大于10000元(含)的,医疗费用补助标准为10000元。最高补助金额为10000元。

每名患儿可申请2次救助。首次救助完成后,可申请第二次救助(需重新提交申请资料和按序排队)。

(四)医疗费用发生时间:

首次申请救助:申请救助日前两个年度1月1日(含)起至申请救助日(含)止,在此期间发生的自付医疗费用。

第二次申请救助:首次救助完成日(含)起至第二次申请救助日(含)止,在此期间发生的自付医疗费用。

上述发生时间以医疗费用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四、申请流程

(一)线上救助申请

1.申请救助的患儿法定监护人登录“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微信小程序,按要求签署知情同意书、填写个人信息、绑定手机号完成注册。

(扫码进入“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小程序,进入线上申请).png

(扫码进入“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小程序,进入线上申请)

2.选择进入“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模块,在线填写《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个人申请表》,并上传申请所需资料电子版(或纸质版照片)。

3.项目实施单位初审。

4.自治区级项目管理单位组织专家复审。

5.基金会复核并公示。

6.邮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申请表、回执单、诊疗发票、疾病和治疗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至项目实施单位。

7.基金会拨付救助款项。

8.项目实施单位在基金会拨出救助金10个工作日内,对受助患儿监护人进行回访,了解救助金到位、患儿康复和满意度等情况。

(二)线下救助申请

患儿法定监护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申请的,可联系就近的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现场填写申请表、回执单、提交申请材料,完成线下救助申请。

五、申请所需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患儿及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和证明其监护关系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其他材料。

2.疾病和治疗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患儿病情诊断证明、病历的住院首页及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如有住院治疗请提供)、基因检测或串联质谱检测报告、血液检测报告、合规的医疗收费票据。

3.家庭经济情况说明:低保证、低收入证明、特困证明材料,或村(居)委会等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材料原件。

桂林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咨询电话:0773-2865723

申请资料邮寄地址(线下救助申请地址):桂林市叠彩区凤北路20号桂林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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