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26
为减少先天性结构畸形所致残疾,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指导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开展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项目主要针对发病率相对较高、有成熟干预技术、治疗效果好的先天性结构畸形,为患儿提供医疗费用补助,减轻患儿家庭医疗负担。
一、项目目标
减轻贫困患儿家庭医疗负担,促进先天性结构畸形早诊断、早治疗,减少先天性结构畸形所致残疾。
二、桂林市定点医疗机构
桂林市妇幼保健院
三、项目救助对象及标准
(一)救助对象:
申请救助的患儿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临床诊断患有下列7类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
①神经系统先天性畸形;
②消化系统先天性畸形;
③生殖系统先天性畸形;
④泌尿系统先天性畸形;
⑤肌肉骨骼系统先天性畸形;
⑥呼吸系统先天性畸形;
⑦五官严重先天性结构畸形。
2.年龄18周岁以下(含)。
3.家庭生活负担重,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明、特困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家庭情况说明。
4.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
5.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
(二)医疗费用补助范围:
药费、床位费、诊查费、检查费、放射费、检验费、治疗费、手术费、输血费、护理费、材料费、输氧费等。
(三)补助标准:
对患儿申请救助日期的上一年度1月1日(含)之后,在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给予补助。项目根据患儿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一次性给予3000元-30000元补助。每位患儿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自付部分大于3000元(含),小于5000元的,医疗费用补助额度为3000元。
2.家庭自付部分大于5000元(含)的,小于10000元的,医疗费用补助额度为5000元。
3.自付部分大于10000元(含)的,小于20000元的,医疗费用补助额度为10000元。
4.自付部分大于20000元(含)的,小于30000元的,医疗费用补助额度为20000元。
5.自付部分大于30000元(含)的,医疗费用补助额度为30000元。
对同一患儿同一疾病分次申请救助的,或同一患儿不同疾病分别申请救助的,项目只补助一次。
四、申请流程
(一)线上救助申请
1.申请救助的患儿法定监护人登录“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微信小程序,按要求签署知情同意书、填写个人信息、绑定手机号完成注册。
(扫码进入“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小程序,进入线上申请)
2.选择进入“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模块,在线填写《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个人申请表》,并上传申请所需资料电子版(或纸质版照片)。
3.定点医疗机构初审。
4.自治区级项目管理机构组织专家复审。
5.基金会复核并公示。
6.邮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申请表、回执单、诊疗发票、疾病和治疗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至定点医疗机构。
7.基金会拨付救助款项。
8.定点医疗机构在基金会拨出救助金10个工作日内,对受助患儿监护人进行回访,了解救助金到位、患儿康复和满意度等情况。
(二)线下救助申请
不愿或无法在微信小程序进行在线申请的患儿法定监护人,可就近就便前往患儿曾经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的定点医疗机构,按要求现场填写申请表、回执单、提交申请材料,完成线下救助申请。
五、申请所需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患儿及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和证明其监护关系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其他材料。
2.疾病和治疗证明材料: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患儿病情诊断证明原件,加盖医院章的住院首页、手术记录和相关医学影像资料报告单复印件及合规的医疗收费票据。
3.家庭经济情况说明:低保证、低收入证明、特困证明材料,或村(居)委会等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材料原件。
桂林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咨询电话:0773-2865723
申请资料邮寄地址(线下救助申请地址):桂林市叠彩区凤北路20号桂林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