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02
(一)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
1.对初次接受孕产期保健的孕产妇,免费进行HIV抗体筛查试验;对临产时才寻求孕产期保健服务、艾滋病感染状况不明确的孕产妇,为其免费使用两种检测试剂进行HIV抗体筛查;提供后续咨询服务。
2.对于孕期发现艾滋病感染孕产妇,立即给予抗病毒治疗。
3.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提供专业的安全助产服务。
4.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抗病毒用药服务。
5.给予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家人给予科学的婴儿喂养咨询与指导服务;为其所生儿童提供免费婴儿配方奶粉。
6.对所生儿童于出生后48小时内、6周和3个月时进行艾滋病感染状况监测;于12月龄、18月龄时提供HIV抗体筛查服务;纳入高危儿管理,在儿童满1、3、6、9(8)、12和18月龄时,分别进行随访和体格检查。
7.对艾滋病感染非意愿妊娠者,自愿选择终止妊娠可一次性补助300元/人(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终止妊娠结算发票原件、B超检查结果等);
8.艾滋病感染住院分娩产妇分娩婴儿满18月龄后,规范完成早诊、抗体检测和六次随访后,凭产妇艾滋病感染确诊报告单、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院发票、出院记录在辖区妇幼保健院领取1000元/人的补助。
(二)预防梅毒母婴传播项目
1.对初次接受孕产期保健的孕产妇,采用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进行初筛。初筛结果呈阳性反应者,采用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进行复检,同时进行定量检测,明确孕产妇感染状态;对临产时梅毒感染状态未知的孕产妇,同时采用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和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两类;及时为孕产妇提供后续咨询服务。
2.为梅毒感染孕产妇提供全程、足量青霉素治疗。如青霉素过敏者,使用其他药物替代治疗。
3.为梅毒感染孕产妇提供专业的安全助产服务,降低母婴传播风险。
4.为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的新生儿进行预防性治疗。
5.为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定期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测和随访,直至排除或诊断先天梅毒。于3、6、9、12、15、18月龄分别进行随访。
(三)预防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1.对初次接受孕产期保健的孕产妇,为其提供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检测;及时为孕产妇提供后续咨询服务。
2.为乙肝感染孕产妇提供专业的安全助产服务,降低母婴传播风险。
3.为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于出生后12小时内接种免费首剂乙肝疫苗及乙肝免疫球蛋白。
桂林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项目办公室,咨询电话:0773-2880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