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02
预防接种注意事项
一、请家长妥善保管好《预防接种证》,入托、入学或出国均需要查验本证。
二、按预防接种程序及预约时间到本机构接种,每次需要携带《预防接种证》。
三、接种前家长应向医生如实反映孩子的近期健康状况、既往接种史、反应史、过敏史、免疫缺陷病史等。
四、口服疫苗前后避免进食温度超过37摄氏度的食物。
五、接种后应在候诊室观察30分钟,无反应后方可离开。
六、接种疫苗5小时后方可洗澡。
七、个别孩子在接种后可能出现局部红肿、发热、乏力、不适、纳差等一般反应,极个别可能发生过敏反应等,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即可恢复。如发现孩子不适,应咨询医生,必要时及时就诊。
八、应按国家免疫规划程序接受预防接种,如因疾病、外出等原因漏种疫苗,应及时补种。
桂林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预防接种门诊,咨询电话:283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