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26作者:点击: 次
为防止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确保生活垃圾统一管理、统一处置,现拟对我院生活垃圾处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资质的单位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含凤北路院区、东镇路院区)生活垃圾处置服务。
二、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关项目经营范围的单位。
(二)报名时必须提供具有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相关的服务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资质证书,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报名及递交材料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22年 12月26 日至2022年 12 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总务科(四号楼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陈平玲 18977300101
四、文件要求:
(一)报名时按报名人资格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文件见报名资格),加盖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二)标书文件一式4份,单独成册。标书内必须按格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详细的生活垃圾处置方案等,用密封袋密封好。
附件:
1、生活垃圾处置服务要求
2、生活垃圾处置报价表
附件1
生活垃圾处置要求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含凤北路院区、东镇路院区)生活垃圾处置项目。
二、投标文件格式:各竞标供应商根据以下顺序自行进行编写、完善、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一)投标报价表
(二)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不须提供)
5、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不须提供)
6、项目投入人员一览表及相关人员证件
7、投标人要求中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8、服务承诺方案(包括服务措施、响应时间等)
9、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符合项目采购需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10、投标人业绩证明
三、询价评审标准:
(一)综合报价
(二)服务方案(提供公司服务方案,且方案必须符合医院需求)
(三)综合资质、经营能力
(四)业绩
(五)服务质量保证及承诺
四、服务内容:
负责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凤北院区、东镇路院区、清风院区)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定期安排转运车辆及人员到院方暂时生活垃圾贮存点收集、转运生活垃圾、确保院方生活垃圾不堆积,成交单位需按照国家规范将接收到的生活垃圾转运到焚烧处置中心进行集中焚烧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生活垃圾管理要求,按时完成生活垃圾转运
(二)工作人员需按要求做好自我防护
附件2
生活垃圾处置服务报价表(格式可自拟)
项目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月服务费用 (万元) | 年服务总费用 (万元) |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含凤北路院区、东镇路院区)生活垃圾处置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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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注:
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报价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方案,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供应商应如实填写报价表的各项内容,否则,响应无效。
3、报价表由多页构成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供应商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