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05作者:点击: 次
桂林市妇幼保健院
医疗设备询价公告
我院拟采购“呼吸机、无创呼吸机、病人监护仪(配有创压及PiCCO模块)、病人监护仪、微量泵(双泵)、微量泵(单泵)、输液泵、亚低温治疗仪、吞咽功能治疗仪、升温仪、心电图机、排痰机”,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价(询招标控制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名称 | 医疗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A分标 | 呼吸机 | 3 |
无创呼吸机 | 1 | |
B分标 | 病人监护仪(配有创压及PiCCO模块) | 2 |
病人监护仪 | 17 | |
C分标 | 微量泵(双泵) | 2 |
微量泵(单泵) | 2 | |
输液泵 | 8 | |
亚低温治疗仪 | 1 | |
吞咽功能治疗仪 | 1 | |
升温仪 | 1 | |
心电图机 | 3 | |
排痰机 | 1 |
二、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要求盖章、密封,正本1份(密封袋外面必须注明报价设备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价文件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产品名称、产品报价(要求按照附件1格式要求提供,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2)近2年成交客户及采购价格(提供采购合同或发票)、产品生产企业以及供应商三证、委托人员授权书以及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资料。
2. 所提交给医院的报名文件,恕不退回。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
1.国内注册的【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询价议价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公告及报名时间: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1日
8:30-12:00,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五、报名地点:桂林市妇幼保健院设备管理科(桂林市凤北路20号)。
六、咨询电话:0773-2821055
七、询价议价时间:待通知。
桂林市妇幼保健院设备管理科
2023年1月5日
附件:
1.报价表(格式)
货物名称 | 生产厂家(或制造商)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① | 单位 | 单价(元)② | 合计金额=数量×单价③=①×② |
报价(即合计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 |||||||
说明:供应商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货物价款、货物随配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位以及安装、安装所需辅材、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培训、保修、验收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注:
1. 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报价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方案,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供应商应如实填写报价表的各项内容,否则,响应无效。
3.报价表由多页构成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供应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