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1作者:点击: 次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法律咨询服务项目询价议价邀请函
为保证医院正常业务发展和维护医院及医护人员合法权益,我院拟聘请一所具有一定执业经验的律师事务所为我院提供法律服务并承担法律诉讼代理等相关工作。现诚邀具备合法资格且具有从事本次招标内容经营范围的律所前来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二、服务费用:
1.每年顾问费年控制价4万元;
2.诉讼费不高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桂价费〔2013〕41号)中收费标准的70%。
三、服务年限:一年
四、资质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正式颁发的执业执照并经年检合格,无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2.投标人须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具备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和必备的硬件设施,具备长期履职能力;
3.投标人具有丰富的医疗卫生领域法律事务办理经验,具备较高的信誉度,其执业律师具有较强的法律责任感和综合服务能力;
4.投标人能够指派1-2名业务能力强、具有丰富医药卫生领域法律事务经验的律师担任我院的顾问律师。
五、服务内容:
1.参与院方相应的制度设计及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参与设计组织架构及管理层架构。
2.对院方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从法律上进行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依据。
3.协助院方订立或完善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对院方章程、内部运作流程、各项规章制度及各部门工作职责等文件进行梳理,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法律意见。
4.解答法律咨询,告知院方新颁布的或与院方的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5.草拟、修改、审查各种合同、协议、其他法律文书;修改和审查各种规章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6.开展普法宣传,协助院方对员工进行法治宣传、法治教育和培训,每年至少2次。
7.参加各类项目谈判,审查及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负责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8.代理院方参加或主持各种非诉讼调解。
9.代理院方参与诉讼、仲裁、行政争议和复议。
10.院方交办的需要法律顾问办理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11.在委托范围内进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代理权限。
12.不得从事有损于院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同一法律活动中同时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3.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的院方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六、询价议价报名
1.有效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1日起至2025年1月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止。
2.报名地点: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女性健康管理中心五楼组织人事科办公室报名登记。
3.报名资料:企业法人证件复印件或法人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含企业法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待查,复印件加盖公章)于规定时间内参与报名。
4.报名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73-2884201。
七、招标时间:
1.本院将于报名时间结束后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参与本次询价活动,具体询价时间另行通知。
2.投标人有意参加此次询价的,将报价文件包括最终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密封)、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事务所简介、顾问律师简介、服务方案、联系人及电话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密封)一式四份。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4年12月31日
响应报价明细表
单位: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响应报价 | 备注 |
1 | ||||
报价大写:人民币---------------(¥------) |
报价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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