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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设计单位定稿采购调研论证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9作者: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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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拟对设计单位定点采进行院内需求论证,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会。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设计单位定点采购

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采购需求:承接采购人单项投资概算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负责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及施工配合阶段服务。

四、资格条件要求

1.国内注册的【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公司简介

2.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3.项目管理方案需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岗位配置表、三年内类似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售后服务承诺等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供应商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网站直接打印的信用查询记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打印材料。

▲装订顺序:按上述需提供的材料序号进行装订。

本次论证目的是了解该项目的服务内容及价格,论证结果为采购该项目提供参考,不作为采购最终结果。

六、报名时间:

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4日 8:00-12:00,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桂林市叠彩区凤北路20号,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4号楼3楼总务科办公室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0773-2822293

八、要求:

1.报名文件要求盖章、密封,正本1份,副本4份(密封袋外面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参会文件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造假,将取消本次参会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所提交给医院的报名文件,恕不退回

3.所有报名参会的供应商若因故不能参会的,请至少提前于会议时间一天告知。报名却无故不参会者,视为不诚信供应商,一年内不准参与我院任何的招标采购会议。

九、论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信息公告发布媒体: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官网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总务科

                                     2025年8月29日

 

 

附件一:

报价表

 

标的名称

报价(%)

备注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设计单位定点采购

 磋商报价范围(优惠折扣率):

 


说明:

1、依据2020年《广西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指导标准》(桂设协[2020]92号)的设计服务成本计算本工程设计费收费基准价,相关调整系数按项目实际确定。

2、所报价格必须包含服务/实施价款、人员费用及勘察、实施、修改、配合、资料、交通、保险、税金、杂费等一切费用。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期:

注: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报价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方案,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供应商应如实填写报价表的各项内容,否则,响应无效。

 

 

 

 

 

 

 

 

附件二:

 

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配备情况表(格式)

序号

姓名

资格证书名称

资格证书编号

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备注































 

 

供应商(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期:                          .      

 

注: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如有)、职称证书(如有)的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如有)、职称证书(如有)复印件。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设计单位定点采购。

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采购需求:承接采购人单项投资概算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负责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及施工配合阶段服务。

四、资格条件要求

1.国内注册的【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公司简介;

2.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3.项目管理方案需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岗位配置表、三年内类似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售后服务承诺等;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供应商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网站直接打印的信用查询记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打印材料。

▲装订顺序:按上述需提供的材料序号进行装订。

本次论证目的是了解该项目的服务内容及价格,论证结果为采购该项目提供参考,不作为采购最终结果。

六、报名时间:

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4日 8:00-12:00,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桂林市叠彩区凤北路20号,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4号楼3楼总务科办公室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0773-2822293

八、要求:

1.报名文件要求盖章、密封,正本1份,副本4份(密封袋外面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参会文件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造假,将取消本次参会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所提交给医院的报名文件,恕不退回;

3.所有报名参会的供应商若因故不能参会的,请至少提前于会议时间一天告知。报名却无故不参会者,视为不诚信供应商,一年内不准参与我院任何的招标采购会议。

九、论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信息公告发布媒体: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官网。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总务科

                                     2025年8月29日

 

 

附件一:

报价表

 

标的名称

报价(%)

备注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设计单位定点采购

 磋商报价范围(优惠折扣率):≤

 


说明:

1、依据2020年《广西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指导标准》(桂设协[2020]92号)的设计服务成本计算本工程设计费收费基准价,相关调整系数按项目实际确定。

2、所报价格必须包含服务/实施价款、人员费用及勘察、实施、修改、配合、资料、交通、保险、税金、杂费等一切费用。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注: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报价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方案,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供应商应如实填写报价表的各项内容,否则,响应无效。

 

 

 

 

 

 

 

 

附件二:

 

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配备情况表(格式)

序号

姓名

资格证书名称

资格证书编号

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备注































 

 

供应商(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      

 

注: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如有)、职称证书(如有)的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如有)、职称证书(如有)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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