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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妇幼保健院药品定点供应配送服务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2作者: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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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供优质的药品供应配送服务,我院拟进行药品(不含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定点供应服务调研,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报名资格

1.具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能配送的所有药品类别。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药品配送企业需严格执行“两票制”,配送西药、中成药企业必须具有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配送企业资质;配送企业为同一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参加此次调研。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调研活动。

5.药品定点供应服务承诺内容:

(1)保证配送药品质量,以及特殊管理药品、高警示药品、冷链药品的安全。

(2)配送药品的及时性和配送准确度的保证:

1.一般药品(普通订单)响应及送达时间:24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确保满足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

2.急救、急用药品(特殊订单或紧急订单)响应及送达时间:急(抢)救药品2小时送达,急用药品4小时内送达;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品、短缺或罕见等药品具有一定储备量,配送时限不超过4小时,并且原则上确保货票同行;

3.严格按照计划单配送,做到精确配送。

(3)配送药品的售后服务保证:近效期、过期、破损、霉烂变质等药品退换货3个工作日内解决;药品调价若为采购平台价格变动,应当日处置。

(4)同区域、同厂家、同品规、同包材药品必须同价格,不得高于其他医院价格,如发现则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处理。

(5)由药品配送企业自主提供服务承诺方案。

二、报名材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须加盖公章)

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报名资格中的资质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均应在有效期内;

2.附件:《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自评打分表;

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20日8:00-12:00,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附件所需药品目录,请有意向参与调研企业在桂林市妇幼保健院(桂林市叠彩区凤北路20号3号楼4楼)办公室签署承诺书后领取。

报名材料要求盖章、密封,正本1份,副本4份(密封袋外面必须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报名地点

桂林市妇幼保健院(桂林市叠彩区凤北路20号3号楼4楼)

咨询电话:莫老师13557839909    唐老师13788330935


       桂林市妇幼保健院 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doc


桂林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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