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2作者:点击: 次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本院是一所具有妇幼专科特色的三级甲等妇幼综合医院,2006年2月经桂林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原桂林市第四人民医院和桂林市妇幼保健院合并组建,占地面积40余亩,建筑面积4.55万M2,开放床位648张,业务科室齐全,设有妇女保健部、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综合临床部等五大部,含39个临床、医技、保健科室。主要承担桂林市十一县六城区500多万人口中妇女儿童的保健、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和康复的工作任务,是全市妇幼卫生业务指导中心。医院主导思想是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妇幼医联体建设,完善分级诊疗机制的建立,构建发展新平台,借项目抓机遇,用服务争市场,靠诚信塑形象,全面推动“人本位医疗”工作,以不断加强医疗安全、提高诊断治疗效果、改善病人感受为标准,加强内涵建设,优化服务流程,搭建人才梯队,完善激励机制,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增强医院综合实力,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优质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院是纳入2021年度部门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的单户录入户。
第二部分: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42703.37万元, 与2020年度决算数39178.08万元相比,增加3525.29万元,增长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57.51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1324.55万元相比,减少67.04万元,下降5.0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基本公卫重大公卫妇幼项目拨款减少。
2、事业收入40696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37197.24万元相比,增加3498.76万元,增长9.41%。
3、其他收入749.8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利息预算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656.29万元相比,增加93.57万元,增长14.26%。
4、上年结转和结余329.6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43063.52万元, 与2020年度决算数36191.79万元相比,增加6871.73万元,增长18.9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7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支出和桂林市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与2020年度决算数116.59万元相比,增加16.19万元,增长13.88%,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42395.4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活动费用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35531.85万元相比,增加6863.59万元,增长19.32%。
3、住房保障支出533.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540.49万元相比,减少6.61万元,下降1.22%。
4、其他支出1.4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2.87万元相比,减少1.45万元,下降50.52%。
5、年末结转和结余279.4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度决算数329.63万元相比,减少50.14万元,下降15.21%。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0.35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1305.31万元相比,增加5.04万元,增长0.39%。其中:基本支出275.35万元,项目支出1035万元。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51.1万元,支出决算为131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3.21%,原因为上年结转以及年中追加公共卫生项目959.25万元。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8.64万元,支出决算为13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1%。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经费。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为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决算为1.41万元。主要用于市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项目。
(1)综合业务管理(项)为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决算为1.41万元。主要用于市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项目。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年初预算为118.64万元,支出决算为13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2%。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经费。
(1)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18.64万元,支出决算为13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2%。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经费。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32.46万元,支出决算为117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6.57%。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上年结转及年中追加中央、自治区基本公卫和重大公卫妇幼健康项目。
1、公立医院(款)年初预算为143.99万元,支出决算为14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增资差额补助。
(1)综合医院(项)年初预算为143.99万元,支出决算为14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增资差额补助。
2、公共卫生(款)年初预算为88.47万元,支出决算为101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81%。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上年结转及年中追加中央、自治区公共卫生两癌、孕优、听力筛查、妇幼卫生监测、母婴阻断等项目。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83.97万元,支出决算为65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95%。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上年结转及年中追加中央公共卫生两癌、孕优、听力筛查、地贫、妇幼卫生监测等项目。
(2)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9.81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上年结转及年中追加自治区公共卫生免费婚检医学检查、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项目。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2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年中追加中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
(4)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1.49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上年结转及年中追加自治区公共卫生两癌、听筛、产筛、先心、地贫等项目。
3、计划生育事务(款)年初预算为4.5万元,年中调减1.5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市本级计划生育项目。
(1)计划生育服务(项)年初预算为4.5万元,年中调减1.5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市本级计划生育项目。
4、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24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上年结转自治区对口支援县妇幼保健院。
(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24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上年结转自治区对口支援县妇幼保健院。
(三)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1、其他支出(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1)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5.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0.35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离休人员工资等;公用经费15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28.99万元,年初预算为12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1.36万元,年初预算为8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44%。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年初预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42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1.87万元相比,减少0.45万元,下降24.06%。其中:项目支出1.42万元。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为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决算为1.42万元。主要用于儿童智力残疾及肢体残疾康复救助。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专业技术用车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7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